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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李乾坤 提问日期:2013年05月03日

关于办理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需贵中心配合事宜的问题

您好,我身份证430921198111140469,档案是放在贵中心的。我现在人在上海,准备办理人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这边的人才中心给发了一张“《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需要我个人将该表寄至档案存放地,由你们填写相关内容再盖章后直接寄回到上海这边的人才中心,我有几个问题: 1. 我想采用快递的方式把该表寄给贵中心,如果可以的话,请提供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 2. 需要麻烦将盖好章的核实表快递到上海市人才中心这边,快递费可以到付或者转帐给贵中心可否? 3. 核实表中要求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离职时间、离职原因、配偶姓名、配偶子女这些内容,我记得我的档案中好像没有这些内容,请问你们填写这些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吗?

回复人:杨思思 回复日期:2013年05月06日


您好,表格可以邮寄至我中心,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窗口收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995235。等函到达后,需本人持身份证、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到我中心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代办人须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代办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及复印件(留存)前来办理。具体咨询电话:0731-889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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