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2021年01月04日发布

因工作需要,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巡防队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能适应24小时三班倒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并遵守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约定。

    注:同等条件下,有散打、跆拳道、武术或相关体育专业背景、退役军人和户籍地、居住地在高新区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本人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7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2427882875@qq.com QQ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①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②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信访接待室(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③初审需准备的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

3、资格复审:2021年1月20日,招聘部门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要求执行)。男子1000米跑步。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计算机考试。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计算机考试

    进行45分钟网上机考,内容为:电脑操作、打字等。参加计算机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四)面试

    根据计算机考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注: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以在报考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从事巡防队员工作,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月工资福利均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可以提供食宿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1-88908766


附件: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湖南省湘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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