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职称-政策法规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9日发布

湘江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4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创新驱动发展”(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职称改革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是否能申报职称的硬性条件,仅作为参评中高级职称的加分项,专业技术人员凭各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获得加分。

开具学时认定单,需同时完成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学时要求,2024年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9-2023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3年。

从2024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全面启用网上核认系统,参评者个人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时核认申报界面进行学时核认申报,点击提交后,等待人社部门审核,所需年度学时分核认都通过后,下载保存学时认定单。详细操作见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

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仍按以前的方式采取线下核认,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验2020-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后,出具《学时认定单》。在湘江新区提交中级职称评审资料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提交纸质参评资料时在新区专技处核验学时,并开具学时认定单。

三、继续教育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省市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取得继续教育年度合格证,也可以通过微信关注“湘江新区就业网”,进入公共服务中的继续教育栏目进行学习,取得继续教育年度合格证。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科目学习,专业科目采取线下学习活动折算课时(折算说明见附件1)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学习活动折算满足当年60个学时要求的可以不参加当年线上专业课学习,不满足的需参加线上学习完成相关的课时作为补充。

(二)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8-2022年学时认定单的,2024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2023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附件:

1、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2、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

附件下载.docx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9日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1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