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4年04月04日发布

关于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

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各位流动党员: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按照长沙高新区党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长高新区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就人事档案委托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并且党组织关系挂靠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党总支的流动党员(以下简称流动党员),如何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把握活动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查找解决突出问题

把流动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不注重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淡薄、思想松懈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忽视群众利益,冷淡懈怠等问题,教育引导流动党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追求物质享受、不思进取和个人利益至上的现象,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克己奉公、勤奋工作,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引导广大流动党员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做贡献,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扬正气、树新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参与活动方式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流动党员实际,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流动党员,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  以参加流入地学习为主,流动党员要主动亮明身份,紧密依托流入地党组织(现居住地或工作地党组织),积极参与流入地党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严格按照流入地党组织要求,结合流动党员特点和自己实际,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

(二)以网络自学为主,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材料。学习资料可在长沙高新人才网或其他学习网站下载。

四、参加活动要求

(一)在网络自学的基础上,全体流动党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的相关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学习心得。内容包括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并于7月上旬把学习心得提交到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窗口。

(二)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由流入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进行登记,交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窗口查验。

(三)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种鉴定材料,如需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存档的,请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原件(需本人签字或党组织盖章)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窗口。由流动党员服务窗口对材料进行审验鉴别后,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存入本人档案。

五、咨询联络

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何问题,可与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一)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31-88995120    传真:0731-88995225

(二)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窗口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4栋长沙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邮编:410205        收件人:张竞

(三)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才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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