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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关于开展长沙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特殊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9 14:54:54

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畅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渠道,创新人才考评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新麓谷、高效麓谷、美丽麓谷、幸福麓谷”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请示长沙市人社局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特殊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评审的范围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林业、土建、公安专业除外)

二、特殊评审的对象

区内企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三、参评条件

(一)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对象不受初级职称、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等限制,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原则上要求如下:

1、中专学历,35岁以上(含35岁),从事本行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

2、专科学历,从事本行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本科学历,从事本行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二)能力和业绩要求

申报对象还必须在能力和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级一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

2、已完成两项以上县(市)级或一项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

3、获得专利证书,并经成果产业化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4、直接主持、参与研制并经县以上单位鉴定的新产品一项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或直接主持或参与本地有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5、在生产一线推广与本行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已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6、经单位推荐,行业内一致认可,并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专家组考核认定具有其他特殊能力和一定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申报要求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相关评审材料于2014年11月12日报送至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A栋703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小兵

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长沙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中级职称特殊评审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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