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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17:51:15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人事档案在高新区的企业工作人员;

2、高新区区属各单位(含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街道等)非在编人员;

3、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并且有空缺岗位的,可以组织差额申报;

4、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另行通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5、专业技术人才在11月30日(含,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参加评审,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即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或获博士学位后当年,可申请认定中级(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9个系列除外),关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称认定”,高新区职改办已于9月26日,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人才服务”栏、长沙高新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学历、专业、资历条件

(一)学历要求

1、规定学历指国家教委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职称的学历依据。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后续学历毕业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含)前,但毕业证尚未颁发的不能作为参评学历依据。

4、学习类型区别: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二)专业要求

  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三)资历要求

1、申报中级资历要求

已经取得初级职称满4年(即2014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申报副高资历要求

  绝大部分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中级职务满5年(即2013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只需2年)。特例如下:

  ①实验系列(高教、自科、中专)副高级职称资历要求为:专科任中级职务满6年,本科任中级职务满5年;

  ②艺术系列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对学历无明确要求,需任中级职务满5年;其他专业为大专以上学历,任中级职务满5年。

  ③卫生计生系列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4年;

  ④卫生计生系列中临床医学专业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可申报;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可申报;

  ⑤自科系列取得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满3年;

  ⑥体育教练员系列、审计系列、中小学(初中)系列、技校教师系列中的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资历要求为大专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申报;

  ⑦文学创作专业资历要求为大专从事文学创作12年;

  ⑧从2005年起,凡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教、中专、高中 (含职高)教师、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出版、会计系列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可正常申报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试行条例》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国家规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试行条例》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国家规定),可正常申报相应系列的副高级职称。

⑨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3、申报正高资历要求

  按照各系列《试行条例》,申报正高职称需达到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任副高职务满5年(即2013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特例如下:

  ①文学创作正高(文学创作一级)只需达到大专学历,从事文学创作20年。

②艺术系列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对学历无明确要求,需任副高职务满5年;其他专业为大专以上学历,任副高职务满5年。

4、其他

  ①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来)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②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国(境)外从事2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回(来)湘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高级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③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考试)。

④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职称。申报高级职称时,其任现职时间应在三年以上。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毕业的,破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大专学历,破学历申报中级职称,须中专学历;大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正高职称、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高职称、初中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破资历的,一般只能破一个“台阶”,即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须分别具有副高、中级职称。中级一般不能破格申级正高职称,初级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高职称。具体的破格参评条件见附件28。

三、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等要求

(一)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由各评审机构自主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评审机构在评审时拟定。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应当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评审机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的要求,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参评卫生计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为4年,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在中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4年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继续教育只有达到上述中高级职称对应的年限要求才能作为权重项或加分项(缺年限不行)。总的来说,继续教育未达到要求可以进行职称申报、能够通过资格性审查,但达到要求能够作为加分项或权重项、更有利于职称评审。

(三)论文要求

评审时,各评审机构对论文、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可实行权重设置或加分上限设定。因此,论文虽不是必备条件,但依然是重要条件。

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同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学籍学历查询”栏目里的“零散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作为学历、学位证书印证材料。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7、特殊要求

1)播音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截止申报当年年底未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暂不作要求,用A4纸)。

2)会计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当年参评有效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技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技工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中专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高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6)农业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原件(仅限分支专业为农技推广的申报人员)。

7)市州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者还需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原件。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高级:3000字以上;中级:2000字以上;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政治表现;3、学识水平;4、业务能力;5、工作主要业绩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原件)代表作论文(原件)、其他论文(复印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成书、成册的论文不装订,其他可以装订的论文需装订)。

6、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如无继续教育,此项不用管。如有继续教育,申报高级的在装订材料时,根据装订顺序在相应的位置留出空白页,在报材料时凭继续教育证由高新区职改办出具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后贴上去;申报中级的在报材料前,申报人先填写附件29,材料提交后由高新区职改办根据提交的继续教育证进行盖章核验确认)。

10、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1、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不装订)。

(三)提交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送审材料由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部分组成,装订成两册,最终提交材料只需要一个档案袋,内装资料为:

需胶装成册的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需胶装成册的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无需与上述第①②两个材料装订一起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④除了装订在上述第②项材料里的述职报告,其他无需装订的《个人述职报告》(中级一式四份、高级一式六

⑤无法与①②项装订在一起的成书、成册的论文;

⑥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有则提供)

⑦1张一寸或两寸照片,请务必在照片后写清姓名+单位,用回形针夹在材料左上角

2、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需胶装,分别打印封面、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目录,封面采用“XX单位XX同志申报XX系列XX级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单位XX同志申报XX系列XX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样式,并分别按两个目录要求顺序胶装。

3、对于成书、成册的大部头专著,请将参评论文当页纸折一下以作标记,提交多篇论文的,代表论文要有“参评论文”封面页,以示区别。

4、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5、职称专用档案袋可去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十层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购买,并注意区分中、高级用档案袋。

6、所有表格均见附件

五、用人单位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承担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初审责任

根据省、市职称改革精神,自2017年起,下放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由用人单位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用人单位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即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及高校职改办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形式审查),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起,参评人员不再单独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律填报新版《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二)用人单位要承担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考察责任

用人单位需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及推荐意见”栏签署测评结果。评审机构将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增加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参评人员的申报信息,需以附件22形式,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六、相关事项

(一)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自2017年起,所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二)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95%以下。

(三)2017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以前。2018年4月30日以前完成评审的,中高级职称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的,确认时间为评委表决通过时间。

(四)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11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五)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特殊情况

1、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但急需紧缺人才、“退多补少”等情况,填写相应附表报职改办,由职改办向职改办提交专项报告。

2、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中小学除外),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和花名册。

3、长期援藏援疆援外医疗任务结束、考核合格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7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4、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同层级另一职称不受评审职数限制。

七、责任追究

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主管部门或区县(呈报部门)须对材料接收、形式审查负责;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须对政策把握、参评人员资格复核、材料审核汇总、组织评审等负责;评委会委员须对主审材料和评议推荐负责;评委会须对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质量、参评人员资格复审及评审结果负责。

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参评人员,要中止其参评资格,取消评审结果;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八、申报时间、地点和收费

(一)申报时间

1、2017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呈报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10日。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呈报时间为10月23日-11月6日及11月17日-28日(中间隔出时间集中处理高级职称相关工作),提交材料需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因考虑到申报材料可能存在准备不全或未达要求的现象,需留出修改完善的时间,请尽早报送材料。

2、提交事业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和专项报告的时间为10月23日之前事业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须提供申报专业备案表。

(二)申报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楼组织人事局703室

(三)申报费用

申报材料时,缴纳费用: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215/人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4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0731-88995125  

 

附件

1、2017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2、2017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3、2017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4、2017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5、2017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6、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8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7、2017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8、2017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9、2017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10、2017年度事业单位“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1、2017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12、2017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3、2017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4、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018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15、2017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6、2017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花名册

17、2017年度事业单位“三援”人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8、申报评审   年度   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19、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2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21、评审材料目录

22、申报材料公示表

23、部分职称系列专业一览表

2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2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6、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27、2017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

28、部分系列职称破格参评条件

29、中级继教教育合格证明

30、职称申报学历要求一览表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3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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