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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就业政策

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27 10:23:10

一、服务对象

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人员,主要是辖区内失地农民、返乡务工人员、城镇劳动者和其他失业人员。

二、受理窗口

本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三、办事流程

(一)就业推荐

1、求职者通过现场填写《求职登记表》、网络发送求职信息、电话登记求职信息、微信公众号登记求职信息等方式,向本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提交求职需求。

2、求职人员通过本中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招聘信息发布栏等渠道查询意向单位和岗位信息,或者由本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从招聘岗位需求信息中查找合适的岗位信息,进行求职岗位匹配。

3、匹配到合适岗位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向招聘单位推荐。招聘单位有意向招聘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验证求职者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职业技能证书,失业人员还须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中心验证通过后,开具《职业推荐函》,通知求职者按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4、求职者通过电话向本中心工作人员反馈面试结果。求职成功的,本中心工作人员在求职登记表中备注“已上岗”,注销求职信息。求职不成功的,继续给予推荐。

5、求职者没有反馈求职结果的,将不继续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二)就业招聘

针对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等特定就业群体求职需求,本中心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定期组织送岗位进村、社区、项目公共就业服务专场招聘活动。

1、本中心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镇(街道)、村(社区)联系,收集失地失业人员就业需求和求职意愿。

2、本中心根据失地失业人员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企业参加专场招聘会,收集招聘岗位信息。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招聘会海报等形式,提前发布专场招聘会和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4、布置招聘会场,组织现场招聘,做好求职登记。

5、反馈招聘会结果,继续提供会后招聘推荐。

(三)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1、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求职者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法规。

2、通过服务窗口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在线咨询等形式,向求职者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3、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求职人员信息库;收集企业招聘信息,建立岗位需求信息库;利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发布求职招聘动态信息。

4、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求职人员培训需求,推荐求职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5、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6、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各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申领就业补贴。

四、注意事项

本中心为求职者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本中心和招聘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和抵押任何证件。

五、联系方式

(一)、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二)、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麓谷企业广场)A4栋,乘坐18、916、312路公交车至文轩路平川路口站下车即到。

(三)、本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31-88805192。

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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